公示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做好我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加快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我局根据2017年以来在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重点培育企业(机构)和国际服务品牌认定管理方面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重点培育企业(机构)和国际服务品牌认定管理办法》(穗商务规字〔2017〕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该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2020年6月26日前前将修改意见(加盖公章)书面反馈给我局(服贸处)。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liuhan@gz.gov.cn。 专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20年6月16日 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