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方略企业管理研究院

首页
资讯中心Information

【广东通知】拨付经费高达300万元/项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汇总!

2020-08-04

通知汇总

01

  •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粤穗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粤佛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东莞市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01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



(一)网上正式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2020年8月12日~8月31日17:00

(二)依托单位网上提交项目清单及承诺函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3日17:00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

支持方式



(一)面上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实施期不超过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经费使用试行“包干制”。采取竞争择优方式遴选项目,粤东西北地区按适当比例择优支持。

(二)杰出青年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实施期一般为4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申报限制



申请人应为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仅能申请1项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中以港澳高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仅能申请面上项目。

申报条件



(一)面上项目。

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为粤、港、澳三地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能保障投入项目研究的时间;

2、具有承担或参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3、申请人在研主持(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且尚未批复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

4、申请人无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5、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应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杰出青年项目。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取得博士学位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在系统上传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材料);

3、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须在系统上传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证明材料);

4、属于广东省内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证明等至少一项)。


02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粤穗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



(一)网上正式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2020年8月18日~9月8日17:00

(二)依托单位网上提交项目清单及承诺函时间:2020年9月9日~9月11日17:00


本年度粤穗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两类。

支持方式



(一)2020年度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二)2020年度粤穗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实施期一般为4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申报条件



(一)2020年度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

青年基金项目面向全省范围开放,申请人须通过所在的广东省内的省基金依托单位申报,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协调人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以在系统提交的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附件为准)。

4、应为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在职人员或双聘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证明等至少一项)。

5、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的,应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6、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

7、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医学等八大学科领域内自主选题申报。





(二)2020年度粤穗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项目须由广州地区依托单位牵头,且至少应有1家港澳地区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申报。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广州地区的省基金依托单位,且应联合香港或澳门的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共同申请。

2、研究团队应是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优秀科研群体。

3、申请人为团队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是研究团队的协调人,应为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在职人员或双聘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证明等至少一项),具有主持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的经历(须在系统上传相应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

4、团队成员不超过20人。其中,团队核心成员不多于5人(含协调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至少包括1名港澳合作机构人员。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

5、已获得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不得再次担任-11-研究团队协调人。

6、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


03

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



(一)网上正式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2020年8月18日~9月8日17:00

(二)依托单位网上提交项目清单及承诺函时间:2020年9月9日~9月11日17:00


本年度粤深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三类。

支持方式



(一)2020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二)2020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三)2020年度粤深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实施期一般为4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申报条件



(一)2020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

和前文的2020年度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条件一致。




(二)2020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重点项目。

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广东省内的省基金依托单位,粤深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须由深圳地区依托单位牵头或参与合作申报。

2、申请人应为依托单位的在职人员或双聘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证明等至少一项)。

3、申请人是项目第一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或者市级重点科研项目(须在系统上传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

4、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




(三)2020年度粤深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目须由深圳地区依托单位牵头,且至少应有1家港澳地区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申报。

其余条件和前文的2020年度粤穗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基本一致。


04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粤佛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



(一)网上正式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2020年8月18日~9月8日17:00

(二)依托单位网上提交项目清单及承诺函时间:2020年9月9日~9月11日17:00


本年度粤佛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三类。

支持方式



(一)2020年度粤佛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二)2020年度粤佛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三)2020年度粤佛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300万元/项,实施期一般为4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申报条件



(一)2020年度粤佛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

和前文的2020年度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条件一致。




(二)2020年度粤佛联合基金重点项目。

和前文的2020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条件一致。




(三)2020年度粤佛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项目须由佛山地区依托单位牵头,且至少应有1家-24-港澳地区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申报。

其余条件和前文的2020年度粤穗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基本一致。


05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东莞市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



(一)网上正式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2020年8月18日~9月8日17:00

(二)依托单位网上提交项目清单及承诺函时间:2020年9月9日~9月11日17:00


本年度粤莞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三类。

支持方式



(一)2020年度粤莞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二)2020年度粤莞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三)2020年度粤莞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实施期一般为4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申报条件



(一)2020年度粤莞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

和前文的2020年度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条件一致。




(二)2020年度粤莞联合基金重点项目。

和前文的2020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基本申报条件一致。




(三)2020年度粤莞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项目须由东莞地区依托单位牵头,且至少应有1家港澳地区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申报。

其余条件和前文的2020年度粤穗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基本一致。



Copyright 2012-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方略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144351号-1  建站支持:舞龙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