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方略企业管理研究院

首页
资讯中心Information

【深圳通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20年科技项目的通知

2020-08-12



通知要点

主题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第科技项目申报

支持方式

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区级重点实验室、区级产品检测中心:一次性给予最高 300万元扶持。

生物创造激励: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上两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30%、最高 500 万元。

集成电路扶持: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600 万元。

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最高 300 万元。

申报主体

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

申报时间

2020年8月11日-8月25日


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第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扶持、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生物创造激励、集成电路扶持、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查看申报指南

  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在首页“项目申报-产业资助”栏目中查看龙岗区2020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网址:http://cyfw.lg.gov.cn)

  申报指南中备注“待定”的,则表示该项目还未开放申报,该项目具备开放条件时,我局将第一时间开放申报,并在申报指南中更新相关内容。

  (二)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1.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2.查看扶持政策;

  3.填写企业信息及申报项目信息,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处理;

  4.后台处理完成,生成并下载申报书。

  (三)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300)

  1.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

  2.进入龙岗区科创局政策申报页面;

  3.填报政策项目,上传并提交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4.后台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完成线上流程。

  (四)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

  为方便各单位申报,我局制作了《龙岗区科技项目申报教程》(见附件1),请各单位申报前下载学习。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要求

  须在指定的申报受理期内、按申报要求提交申请。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三)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与《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扶持、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生物创造激励、集成电路扶持、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中相应的业务科室进行咨询。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8月10日


附件:
1.1.龙岗区科技项目申报教程.doc                            
2.2.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扶持、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生物创造激励、集成电路扶持、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xlsx                            
3.3.2020年龙岗区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docx                          



申报指南梳理


01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20年科技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0年8月11日-8月25日

支持方式



  • 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区级重点实验室、区级产品检测中心:一次性给予最高 300万元扶持。

  • 生物创造激励:

项目

类别

激励金额

备注

新药临床批件

1、2 类新药临床批件

不超过100 万元/项

3 类新药临床批件

不超过 50 万元/项


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不超过100 万元/项

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不超过 50 万元/项

开展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并取得临床试验报告

不超过 50 万元/项(同一产品只扶持 1 次)

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上两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30%、最高 500 万元。

药品生产批件

药品生产批件

不超过100 万元/项

  • 集成电路扶持(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600 万元)

项目

条件

扶持金额

扶持金额

集成电路 IP(知识产权模块)复用及 EDA 软件扶持


最高 100 万元/项目

同一企业每年累计扶持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

流片扶持

MPW 流片(含掩膜版)

最高 100 万元/项目

同一企业每年累计扶持总额不超过300 万元

工艺制程小于90nm、大于45nm(不含)的全掩膜(Full Mask)工程产品流片

最高50万元/项目

同一项目只扶持1 次

小于45nm、大于28nm(不含)的全掩膜(Full Mask)工程产品流片

最高300万元/项目

同一企业每年累计扶持总额不超过500 万元

测试验证分析扶持

在龙岗区外测试验证分析的

最高 50 万元/项目

同一企业每年累计扶持总额

在龙岗区内测试验证分析的

最高50万元/项目

不超过 200 万元


  • 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项目

奖励额度

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最高300万元

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最高300万元

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载体)立项扶持

最高150万元


申报条件




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扶持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依托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每年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该中心的专业技术开发人员20人以上,中级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人员不低于35%,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人员不低于10%。
(三)具备必要的科研(工艺)设备和场地等条件,及检测、测试、分析手段。科研仪器、设备的原始购置价300万元以上。
(四)所属领域研发技术实力达到深圳市领先水平。
(五)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且依托单位未获得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
(六)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正增长。

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二)依托单位能够为组建区级重点实验室提供资金保障及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学术交流等配套条件,其中提供科研场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的原始购置价500万元以上(软件类300万元以上)。
(三)具备相应的科研实力及经费、人员和制度保障,具有承担大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或产业化项目的能力。
(四)具有高水平的专职研究开发团队。其中,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学术带头人1人以上;具备国家、省、市、区重大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的实验室主任1人;硕士以上学历的骨干科研人员2人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科研人员5人以上,配有足够的技术和服务人员。实验室主任不得兼任其他区重点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
(五)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


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
(二)具有国家级机构认定或授权的认证资格,能独立完成检测并出具报告。
(三)检测服务对象是龙岗区鼓励发展的产业或优势传统产业,且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对科技创新有促进作用。
(四)检测中心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五)科研、设计检测等技术服务仪器、设备的原始购置价300万元以上。
(六)配有相关业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10人以上。
(七)上一年度检测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八)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且依托单位未获得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
(九)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正增长。

生物创造激励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请激励的新药医疗临床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药品生产批件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且相应的产品为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集成电路扶持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从事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含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开发)的科技型企业。
(二)企业正常运营,研发活动正常开展。

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一)建设运营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二)性质、定位、发展方向明确,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健全。
(三)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可用于孵化企业入驻的面积占比2/3以上,未来作为孵化器用途使用期限5年以上,场地具有合法产权,产权关系明晰。
(四)具有完善的商务、网络、通讯等基本配套设施,可为孵化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申报、信息交流、人才引进、企业推介、对外合作、资金筹措和技术开发等多方位服务。
(五)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孵化器专职管理人员6人及以上,其中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人员3人及以上。
(六)建有严格的毕业及淘汰制度。


02

关于延长龙岗区2020年软科学扶持项目申报时间的通知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8月10日延长至2020年8月17日,书面申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8月12日延长至2020年8月19日

支持方式



(一)重点课题
1.项目名称:龙岗区科技龙头企业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策略研究
资助金额:30万元。
2.项目名称:龙岗区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发展策略研究
资助金额:30万元。
3.项目名称:龙岗区可持续发展实施路径研究
资助金额:30万元。
4.项目名称:新时期龙岗区“双创”高质量发展研究
资助金额:30万元。
5.项目名称:龙岗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分析与对策
资助金额:30万元。

(二)一般课题
6.项目名称:龙岗区产学研融合发展与科技成果产业化
资助金额:20万元。

申报条件



1. 具备软科学研究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
2. 具有软科学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3. 项目研究开展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4. 项目主要为与科技创新相关的战略规划、政策法规、体制改革、产业创新、重大任务、政府管理、创新管理研究,以及软科学理论与方法研究等。
5. 项目成果具有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学价值,研究成果应用潜力大。


03

关于开展2020年度前海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8日

支持方式



上一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

人才发展引导资金标准

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6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2.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6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17.5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

100万元以上

40万元以上不超过500万元

1250万元以上的且代扣代缴机构上一年度在前海纳税不低于2000万元的

5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时,申请人在前海合作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或者由前海合作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在前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申请人2019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
4.申请人所在的单位或代扣代缴义务机构需符合《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8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0〕2415号)所规定的产业准入要求。对于难以判断是否符合产业准入要求的,由前海管理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意见。
5.已申请与享受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同一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人才扶持以及深圳高层次专业人才相关补贴,不得申请与享受2020年度前海人才发展引导资金。


(二)资格条件。

奖励对象包括一般支持对象和其他支持对象,分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般支持对象

申报时,在前海合作区登记注册且实际运营的下列机构中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在前海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1  2019年度在前海合作区纳税不低于50万元的法人或特殊非法人机构;
 1.2  在前海合作区租用、购买办公用房或港资相对控股且2019年度在前海合作区纳税不低于30万元的法人或特殊非法人机构



其他支持对象

申报时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之规定在前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
2.1由前海合作区登记注册的以下企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1.1实施上市公司长期性人才薪酬激励计划且2019年度在前海纳税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
2.1.2金融机构总部及一级控股子公司;
2.1.3港资全资企业;



Copyright 2012-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方略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144351号-1  建站支持:舞龙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