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2020年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方式 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原创研发项目启动,支持额度按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20%,最高50万元。 申报主体 在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创意、文化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和中介服务活动的文化企业、文化园区运营管理公司 申报时间 8月12日-8月20日(7个工作日) 通知原文 区各文化企业: 根据《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精神,我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2020年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创研发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资助,具体内容可登录“龙华政府在线→部门信息公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策法规”中查阅。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企业注册账号——账号审核(已注册的不需重复注册)——网上填报资料——网上初核通过——网上打印申请表格——纸质材料提交受理; (二)网上申报地址:龙华政府在线→部门信息公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报系统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网→在线申报→登录 地址:http://218.17.16.135:8090/REQ-APP/default.html (三)材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7B03 咨询电话:29561502、23336269 三、网上申报时间:8月12日-8月20日(7个工作日) 四、纸质材料提交时间:8月26日前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须仔细阅读并了解《细则》中各项规定,按照《细则》的要求进行申请。 (二)通过预审的纸质申报材料应按照表格中“本申请所附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应份数,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主管部门将于1-2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查意见;请企业申报人员留意网站更新情况,初核不合格的可修改后重新提交,未重新提交而导致超过申报时限的视为逾期申报。 (四)申请者须同意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内容,接受由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对申请者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计。 (五)申请者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六)申请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自行留底,主管部门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8月12日
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方向 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创研发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资助。 补助标准 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原创研发项目启动,支持额度按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20%,最高50万元。 申报条件 (一)在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创意、文化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和中介服务活动的文化企业、文化园区运营管理公司; (二)在龙华区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除外)和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学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三)经区文产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