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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知】最高支持50万元,关于开展2020年第六批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8-14



通知要点

主题

2020年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方式

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原创研发项目启动,支持额度按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20%,最高50万元。

申报主体

在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创意、文化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和中介服务活动的文化企业、文化园区运营管理公司

申报时间

8月12日-8月20日(7个工作日)


通知原文

区各文化企业:

  根据《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精神,我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2020年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创研发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资助,具体内容可登录“龙华政府在线→部门信息公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策法规”中查阅。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企业注册账号——账号审核(已注册的不需重复注册)——网上填报资料——网上初核通过——网上打印申请表格——纸质材料提交受理;

  (二)网上申报地址:龙华政府在线→部门信息公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报系统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产业网→在线申报→登录

  地址:http://218.17.16.135:8090/REQ-APP/default.html

  (三)材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7B03

  咨询电话:29561502、23336269


  三、网上申报时间8月12日-8月20日(7个工作日)


  四、纸质材料提交时间:8月26日前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须仔细阅读并了解《细则》中各项规定,按照《细则》的要求进行申请。

  (二)通过预审的纸质申报材料应按照表格中“本申请所附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应份数,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主管部门将于1-2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查意见;请企业申报人员留意网站更新情况,初核不合格的可修改后重新提交,未重新提交而导致超过申报时限的视为逾期申报。

  (四)申请者须同意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内容,接受由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对申请者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计。

  (五)申请者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六)申请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自行留底,主管部门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8月12日



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方向



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创研发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资助。

补助标准



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原创研发项目启动,支持额度按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20%,最高50万元。

申报条件



(一)在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创意、文化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和中介服务活动的文化企业、文化园区运营管理公司;

(二)在龙华区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除外)和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学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三)经区文产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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