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重新认定 支持方式 认定为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以区政府、管委会名义授予称号,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各级优势企业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的,额外资助1000元/件 申报主体 已获得2016年、2017年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企业 申报时间 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1月22日(星期五) 通知原文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20〕23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定于1月11日起开展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重新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1月22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一条规定; 三、申报对象 1.已获得2016年、2017年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企业; 2.已获得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企业不参与本次认定。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书(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2.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企业正式发文,需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有效专利、计算器软件著作权、商标清单(加盖企业公章,清单需包含序号、专利号/著作权/商标编号、专利名称/著作权/商标名称、授权日期、第一权利人等) 5.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清单顺序排列); 6.知识产权产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8.全员知识产权培训率达80%以上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9.其它相关材料(参照申报书填表说明要求)。 五、相关要求 1.申报表填写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无误;申报表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请填“无”; 2.申报书填写完成后,连同相关附件及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提交至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50),并将全部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具体联系方式: 电话:020-28105461、28105462 邮箱:gddipa@126.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3楼312室。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1月7日
7.企业建立科技开发专利检索制度及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