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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通知】高资助300万元,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重点工业企业市场开拓扶持项目的补充通知

2021-01-15



通知要点

主题

东莞市重点工业企业市场开拓扶持项目

支持方式

企业符合资助条件的,按其2020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对比2019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量,给予不超过1%的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300万元

申报主体

(仅需符合一项)
(一)2020年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业);
(二)国家、省专精特新企业(工业);
(三)2019年度工业总产值4亿元(含)以上工业企业(以统计部门核实情况为准)。

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日期调整为2021年1月24日


通知原文

各镇(街)、园区指挥部,各有关企业: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我局前期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重点工业企业市场开拓扶持项目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截止日期

        企业申报截止日期调整为2021年1月24日。


        二、申报材料说明

        1.2020年度财务报表指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12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 2019、2020 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指2019年、2020年度申报表主表或2019年12月和2020 年12月的申报表主表。

         3.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2019年和2020年统计报表是指2019年和2020年统计年表(B203表)或2019年和2020年企业报送的12月份的B203表。

        4.申报企业如暂未能提供2020年的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可先期提供2020年11月的有关报表,2020年的报表要求资金拨付前在“企莞家”线上补充完整。

        5.企业在市场开拓方面的经验做法及成效说明没有字数和格式要求,需说明清楚企业2020年四季度对比2019年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具体做法。


        三、申报流程说明

      1.申报企业在“企莞家”(http://im.dg.gov.cn)提交申报资料后,同步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提交至各镇(街)、园区指挥部。

        2.镇街(园区)指挥部初审后,将审核意见连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于2021 年1 月31 日前公文报市工信局。


        四、其他说明

        关于企莞家上申报企业往年经营数据的修改,请加入QQ群154840503咨询,或咨询我局信息中心,咨询电话22231601。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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