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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知】深圳的企业看过来,千万别错过这些资助高达5000万元的项目!

2021-02-24

深圳通知汇总

01

  • 深圳市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2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改制上市培育资助等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1年基础研究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 深圳市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5G创新应用发展扶持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 深圳市关于征集2022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备选项目的通知


01

深圳市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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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3月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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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这些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并通过支持部分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服务水平,聚集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资源,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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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2.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3.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4.创新能力方面: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5.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6.成长性方面: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不作为第一批申报条件);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条件

1.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认定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集聚创新资源,能够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等融资服务,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为重点“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对点的针对性强、可取得明显成效的近期帮扶和长期推动举措。

申报流程

将申报资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一份电子版光盘)提交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福田区深南中路6009号绿景NEO大厦B栋10层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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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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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2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改制上市培育资助等项目申请指南

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3月26日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2日17:00。

支持方式

1.改制上市培育资助项目:事后奖励,最高500万元

根据专项审计结果,综合年度预算规模确定资助计划。

(1)对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已经完成上市辅导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奖励;对直接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奖励;

(2)对已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在挂牌奖励基础上再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3)对外地优质上市公司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按照市场运作原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集成电路企业改制上市培育资助标准按《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执行。


2.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事后资助,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

根据专项审计结果,综合年度预算规模确定资助计划。

对小型微型企业发生的单笔担保额小于500万元(含)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100%的补贴;单笔担保额500-800(含)万元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80%的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基础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按照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对申请书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守法经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重复申报项目,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深圳市社会信用系统上信用记录良好;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五)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六)项目单位不存在《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资助的情形。

申报流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请——申请单位市行政服务大厅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初审——专项审计——拟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资助计划——申请单位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拨付资助资金。

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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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1年基础研究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2月9日-2021年3月22日(截止至24:00)

支持方式

● 面上项目:事前资助,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基础研究面上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

● 重点项目:事前资助,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基础研究重点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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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面上项目: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国家、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环境,能提供良好的科研用房及仪器设备。

(二)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全职人员,在该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者从事基础研究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2. 具有博士学位;3.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硕士学位的人员申请面上项目须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三)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面上项目,须由申请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获得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申请单位从事相关研究。

(四)项目组主要成员中如有申请人所在申请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申报单位。

● 重点项目: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国家、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环境,能提供良好的科研用房及仪器设备。

(二)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全职人员,在该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经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项目总人数(应为全职人员,不含在培学生)的50%以上应为申请单位全职人员,且须在深圳连续购买社会保险半年以上。

(三)项目组主要成员中如有申请人所在申请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申报单位。如有合作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合作申报单位不超过1个。

        2.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研究内容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相关内容。其中,项目研究中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申请单位。

        3.申请单位应承担大部分研发内容,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应大于合作单位资金分配比例。合作单位为深圳市外单位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

        4.项目组五位主要成员中至少三位为申请单位研究人员。

        5.有企业参与的,自筹经费金额应不低于市财政资金资助企业的金额,并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申报流程

● 面上项目: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审定——项目入库——提交纸质材料——下达计划——签订合同书——拨付经费。

● 重点项目:项目征集——发布课题——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审定——项目入库——提交纸质材料——下达计划——签订合同书——拨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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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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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深圳市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5G创新应用发展扶持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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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在线申报时间:2021年2月9日9:00至2021年3月3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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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 【特色应用场景示范扶持计划】事后资助。5G与垂直行业的融合应用示范项目: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资助,最高3000万元5G与公共服务的提升应用示范项目: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资助,最高1000万元特色应用示范产业园项目: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资助,最高5000万元。

● 【5G应用核心产品产业化扶持计划】:事后资助。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 【5G应用测试公共服务平台组建扶持计划】:分阶段资助。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

● 【5G模组及芯片规模化应用扶持计划】:事后资助。对规模采购5G模组和芯片进行研发生产的行业应用终端(个人移动通信终端除外)企业,给予5G模组、芯片实际采购成本的20%,年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

● 【5G应用标准研制扶持计划】:事后资助。对获公开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分别给予标准制定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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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5G应用相关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其中,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申报项目的,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作为项目自筹资金来源。

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项目初审—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现场核查—征求各部门意见—公示—下达扶持计划—下达项目批复或签订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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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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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深圳市关于征集2022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备选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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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1年2月18日起至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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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征集项目作为2022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备选项目,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凝练选题,再以公开申报、竞争择优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予以资助,以对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等进行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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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应由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或者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以及上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0万元的龙头骨干企业独立或者牵头申请,具体以申请指南为准。

申报流程

登陆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项目征集”栏目在线填报(计划类别请选择“创新创业专项”,项目类别请选择“技术攻关面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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