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撑)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方向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安排计划和绩效目标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4月22日至4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撑)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方向安排计划 2、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撑)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方向绩效目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撑)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方向安排计划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撑)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方向绩效目标
| 中央财政资金及时到位,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机构围绕集群发展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公共服务活动,共性技术攻关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集群进一步发展壮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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