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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珠海市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资金(支持企业有效投资专题)申报的通知

2019-03-28

关于2019年珠海市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资金(支持企业有效投资专题)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珠海市进一步促进工业投资增长的若干政策(试行)》(珠科工信〔2018〕1493号)和《珠海市促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珠科工信〔2018〕401号),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投资工作,现启动2019年珠海市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资金(支持企业有效投资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工业企业按照《统计法》要求,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区间或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区间向统计部门报送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数据,且累计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需核查固定资产发票)的项目。单个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区间进行申报。项目跨年度投资累计500万元及以上的不在支持范围。

项目须同时录入珠海市工业投资项目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zhsme.gov.cn/common/kgj-index),并已填报投资相关数据。曾获2018年市级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资金(支持企业有效投资专题)奖励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申报材料

(一)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项目备案证(项目备案名称需与市统计局入库项目一致,本申报通知印发后补(改)项目备案的不予支持);

(三)2018年1-12月区间或2019年1-4月区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发票;

(四)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附件2)。

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陆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与管理平台(网址:http://ywgl.zhcz.gov.cn/),注册登录后,填写相关表格,上传申报材料的扫描图片必须清晰完整。网上申报启动日期是4月4日,申报截止期限为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预审。我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并答复。预审不合格的项目修改补充申报资料后重新提交预审。我局将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资金申请单位的信用记录,如有严重失信等行为,将取消资金申报资格。

(三)提交书面材料。网上预审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企业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及通知要求的所有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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