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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知】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1-09-10



通知要点

主题

2021年度第四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

支持方式

一、广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项目: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2个月,计划立项1项,经费不超过35万元。

二、广州市级知识产权社会组织筹建项目: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2个月,计划立项1项,经费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广州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外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广州市设立的独立运营分支机构,或法律服务机构等其他组织。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18:00时截止


通知原文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第四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



2021年度第四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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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18: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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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一、广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项目: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2个月,计划立项1项,经费不超过35万元。


二、广州市级知识产权社会组织筹建项目: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2个月,计划立项1项,经费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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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广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项目

1.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具备独立开展课题研究能力的单位。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熟悉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拥有较强能力的课题研究团队,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类课题研究经验,熟悉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情况,具有快速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调研的水平和能力。

(2)项目负责人属于单位相关知识产权业务带头人或研究骨干,并承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项目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总结撰写工作。注重理论研究、实证调研、数据分析、相关政策梳理评估相结合的研究方式。

(3)申报单位属于国家级或省级重点智库的优先。


二、广州市级知识产权社会组织筹建项目

1.申报主体:

需3家以上在穗企业联合申报。

2.申报条件:

(1)联合申报企业中同时至少应包括:1家在穗央企、1家省属或市属企业、1家民营企业,申报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2018-2020年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中,位于广州市企业的前列水平,在知识产权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2)申报单位的负责人热心并积极支持广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熟悉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具有快速开展知识产权调研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3)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熟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了解社会团体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够在广州市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之间建立良好的工作联系和相互支持关系。

(4)联合申报单位每家企业提供10万元或以上的配套资金。

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公共服务”(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91891),进入“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市局审批)”栏目,选择对应事项,点击“立即办理”,使用法人账户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网上申报流程,不接受使用个人账号申请法人事项。申报单位可使用以下网址直接进入申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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