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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知】第二批申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

2021-09-15



通知要点

主题

国家、省、市工信部门资金配套(后补助)(现代服务业10条2.0)

支持方式

配套标准分别按照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扶持金额的100%、70%、50%比例给予资金配套(贴息、股权投资、规下转规上、担保费补助、挂牌补贴方向除外),每个项目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度获得批复的本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项目配套资金的总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0万元。

申报主体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

申报时间

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23日 17:00


通知原文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2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商务规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再启动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资金配套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事项

  国家、省、市工信部门资金配套(后补助)(现代服务业10条2.0)


  二、受理时间

  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23日 17:00。

  企业在正式申报时间段内,需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递交。


       三、申报流程

  (一)注册和预审

  申报单位请于申报时间内及时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 http://zcdx.gdd.gov.cn)申请注册和提交预审。

  (二)纸质材料受理

  预审通过后,请在规定期间内及时将申请审批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到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三)资金拨付申请

  在线办理,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办事指南,按要求上传《收款确认函》。


  四、咨询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受理部门,即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82114062) ;

  (二)政策申请业务事宜咨询业务主管部门,即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与技术改造处:82111499;电子信息与装备工业处:82111546;数字产业处:82378707;生产服务业与综合管理处:82118410;工业互联网促进中心:82110950 ) 。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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