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2021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 支持方式 对首次新增纳入我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申报主体 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的深圳工业企业 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8日9:00至2021年10月29日 通知原文 区各街道办,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3号),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在开展2021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为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支持鼓励我市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对2020年首次新增纳入深圳市统计数据库(2020年审批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选择“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或企业登录深i企首页,选择“办政务”——最热政务办理事项——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或者在搜索框搜索“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点击“立即办理”在线填报《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申请表》。 (二)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和咨询电话详细参见扶持计划申请指南(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请各街道办认真组织辖区相关企业积极申报2021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 联系人:企业业务咨询:马女士:0755-83224739、0755-83226843、13723712340,梅女士:0755-83569971、15945089296;企业技术支持:0755-88127031、0755-8810174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梁剑威,电话:0755-82977356。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7日 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至2021年10月29日 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至2021年11月1日 17:00。 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资金年度总额限制。对首次新增纳入我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资助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市统计部门复核、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的深圳工业企业。 2.2020年首次新增纳入国家统计数据库(2020年审批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市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3.配合市统计部门要求提交相关统计数据,未出现异常。 4.申请单位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的失信记录。 5.申请单位如存在《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形的,不予资助。 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单位须登录深i企-深圳市商事主体统一服务平台(https://www.szsiq.com,账号密码与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享政策——扶持资金——(搜索)“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进入详情页面后点击“申报入口”,在线填报;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选择“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在线填报《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申请表》。 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电子证照获取,无需提供)。 (三)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打印)。 (四)银行开户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按资金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PDF格式、WORD格式或EXCEL格式),提交纸质材料时每一项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A4纸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按申请材料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