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共设粤港澳大湾区(粤穗)开放基金,市财政每年投入6000万元支持穗港澳联合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 面向全市力争3年内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供给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中的人才使用。
▶ 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度分段定额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补助。
▶ 对纳入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对当年度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 实施首台(套)装备、首批新材料奖励制度。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的市财政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 加快集聚各类风投创投机构。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