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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知】最高1500万元奖励,2022年企业扩大产能扶持计划奖励标准等3个项目等你申报

2021-11-16


深圳通知汇总

01
深圳市关于2021年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公示公告(第307期)
关于公布2019年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2年企业扩大产能扶持计划奖励标准的通知

  • 关于发布2022年深圳市创客交流活动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 关于开展宝安区第七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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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深圳市关于发布2022年企业扩大产能扶持计划奖励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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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项目初步预计于2022年一季度开展项目受理。项目受理时,具体材料受理时间和各项申报要求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http://gxj.sz.gov.cn)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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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一)针对2021年前已成立的企业,奖励金额分为两部分,产值增速30%以内对应的产值增量按照0.8%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1000万元;产值增速超过30%对应的产值增量按照1.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1500万元。单个法人企业两部分最高合计奖励上限2500万元。
(二)针对2021年年内新成立且当年产值规模达5亿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其全年产值的1.2%,最高15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实际资助金额将根据财政资金年度预算以及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数量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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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注册在我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2021年全年工业总产值达5亿元(含5亿元);
(三)2021年全年工业总产值增速达20%以上(含20%);
(四)项目实施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企业遵守诚信,承诺向政府部门报送的数据保持真实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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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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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关于发布2022年深圳市创客交流活动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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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6日(截止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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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事后补助。

深圳市创客交流活动项目为竞争类项目,有数量限制,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资助金额不超过经审计的活动经费支出的50%,且不超过50万元。市政府批准的重大创客交流活动支持额度可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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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创客交流活动组织单位,同时未列入我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二)创客交流活动具备开放性、公益性的特点,参加人数100人以上;
(三)活动应当是一年内在深圳举办,且未获得过市级财政相关资助。

申报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报——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市科技创新委组织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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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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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关于开展宝安区第七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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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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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对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且落户宝安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其中具体标准以印发的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奖金奖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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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符合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且申领奖励资质在有效期内。
(三)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统计关系在宝安区。

申报流程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请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点击“享政策”—“发布部门”—“科技创新局”—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模块,填报相关信息(网上申报指南见附件1、附件2),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带齐相关纸质材料,在纸质材料受理期间到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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