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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海珠创新岛十八条》奖励无上限标准!

2019-04-03

       今日,海珠区重磅发布《广州市海珠区加快建设创新岛若干措施》(简称《海珠创新岛十八条》)。其中涵盖了对创新企业、新兴产业、创新载体、创新平台、创新资本创新人才6大类奖励,为“老城区新活力”和“出新出彩”注入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其中,政策中的大部分奖励条款,都没有设立上限标准,也就是说,企业在海珠区做出的社会经济贡献越多,能够得到的各种奖励也越多。

政策亮点

增量贡献奖上不封顶

与以往相比,《海珠创新岛十八条》最具吸引力的可以概括为四个字:上不封顶。区委、区政府着重从招大引强、鼓励新增量的角度入手,对原有政策进行重点突破、集中扶持,重磅奖励贡献大户,让头部企业能发挥好产业带动力和虹吸效应。

海珠区对政策数量做减法,对扶持力度做加法,“《海珠创新岛十八条》大部分奖励都不设上限,企业对海珠区做出的社会经济贡献越多,能够得到的奖励也越多”,海珠区产业招商部门的负责人解释道:海珠区以最大的诚意拿出宝贵的财力,为企业降本、提效,共享发展成果。

政策赋能让“特起来”

为了让琶洲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发挥创新引擎的带动力和吸引力,海珠区除了按条件和要求,保障并供给好广州市最宝贵的临江一线产业用地以外,还鼓励总部企业在琶洲地区落户集聚,大幅提高资金奖励标准,提供医疗、教育、交通、户口等配套资源的有效长期供给,实现政策叠加的“润物细无声”。

同时,紧扣产业发展规划,在琶洲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打造若干专业服务基地,支持法律服务、会计、审计、税务、广告、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业企业落户琶洲,给予较大力度的资金奖励和租金补贴,推动完善产业支撑服务体系。

全市首奖科创板

《海珠创新岛十八条》提出,对于在科创板上市的本区公司,最高可奖励350万元,以政策大红包鼓励和引导企业抢抓科创板战略机遇。

除了真金白银支持科创型上市以外,近年来,海珠区加强对于产学研联动的支持力度,一批海内外知名科研创新项目相继落户。《海珠创新岛十八条》首创创新研发奖励,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开展产学研联动为创新创业注入新动力。

“对于和海珠区协议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平台,通过考核指标后,最高能拿到1000万元奖励。”海珠区科技创新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全市力度最大的创新研发奖励政策,有利于构建多主体协同、全方位推进的研发创新模式,全面提升海珠区创新动力。

大手笔发出产业招商“英雄帖”

“海珠创新岛的发展离不开产业招商的双招双引: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既要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也要调动活化利用社会力量,协同、借力、借资源招商。”杨晓表示,海珠区希望借《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加大国际化产业招商力度,吸引更多优质境外企业入穗发展,打造国际化创新岛。

为了更有效地凝聚社会资源,整合多方招商力量,推动产业招商工作出实效,《海珠创新岛十八条》新设招商平台奖励,各类社会专业机构和区内已落户企业每引进一家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最高能够享受600万元的资金奖励,以全新的招商激励制度提升产业招商效率与质量。

首推安家大礼包,港人港税有新政

本次推出的人才新政中,包含了对“产业领军人才:杰出领军人才、名家巨匠;产业精英: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成长型创业人才和初创型创业人才”等两大类七小类人才的奖励计划,让海内外人才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

与以往政策相比,新政大胆“放手”,推动产业精英评定“市场化”,由企业自主评定、申报,受理部门只需做好材料审查。此外,改变以往“切蛋糕”的方式,产业精英所在企业获得的贡献奖“大蛋糕”,至少有一半都被“切”给人才,让人才共享发展成果。

同时,海珠区贴心地定制了由“户口+公寓+住房+学位+医疗+交通”等六大件构成的“安居乐业”大礼包,涵盖生活方方面面,确保人才能够安心工作而没有后顾之忧。这里面有不少举措都是全市独有,比如产业领军人才的教育保障不设名额限制,按需分配;区卫生健康局专门组建新部门,为企业做好贴身健康保健服务;交通保障的广州车牌补贴也是全市独创。

政策主要内容

★总部奖励不上封顶

★风险投资管理规模奖3300万元

★金融机构落户奖2500万元

★创新研发奖1000万元

★招商引资单项奖600万元

创新企业奖


总部企业奖

1

新落户企业

贡献奖:奖励年度贡献的50%

办公场地补助:最高100万元

人才子女教育服务

2

存量企业

贡献奖:奖励年度贡献的30%~50%

人才子女教育服务

初创型企业奖

1

独角兽企业

评定奖:最高100万元

2

科技型初创企业

投资后补助:最高500万元

办公场地补助:最高100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奖

1

新落户企业

贡献奖:连续3年奖励年度贡献的70%

2

存量企业

贡献奖:奖励年度贡献的70%

新增“四上”企业奖

1

贡献奖励最高100万元


产业用地企业奖

1

贡献奖:奖励年度贡献的50%~80%

人才子女教育服务


琶洲粤港澳大湾区 

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奖

1

新落户总部企业

贡献奖:奖励上浮10%~30%

人才子女教育服务


新兴产业奖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奖

1

贡献奖:奖励年度增量贡献的30%~50%


现代商贸会展业奖

1

“四上”批零企业

贡献奖:最高100万元

2

会展企业

办展奖:每届最高50万元

办会奖:最高全额补贴场租

3

外贸企业

每年累计可得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4

外资企业

利用外资奖:每年最高200万元

5

外包企业

业绩奖:单项每年最高100万元

文化旅游产业奖

1

贡献奖:奖励年度贡献的30%~50%

权威文化企业认定/提名奖:最高200万元

项目专项奖:最高50万元

高端商务服务业奖

1

高端商务服务企业

贡献奖:最高奖励年度增量贡献的50%

2

琶洲专业服务业企业(新落户)

贡献奖:连续3年奖励年度贡献的50%

办公场地补助:每年最高100万元

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落户)

贡献奖:连续3年奖励年度贡献的50%~80%

办公场地补助:每年最高100万元


创新载体奖


产业载体运营奖

1

科技创新载体

认定奖:最高100万元

年度考核评价奖:最高50万元

2

金融产业园区

建设补助:最高500万元

运营补助:最高500万元

3

文化产业园区

运营补助:最高250万元

4

琶洲专业服务业大厦

运营补助:最高100万元

5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运营补助:最高100万元

申报市级以上园区:最高100万元

6

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园区

运营补助:最高100万元


创新平台奖


创新研发奖

1

协议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最高1000万元

省新型研发机构:200万元

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最高100万元

引进国外一流大学技术成果在地转化:最高100万元

科技成果转化奖

1

专利培育创造奖:每年最高500万元

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奖:每年最高50万元

招商平台奖

1

单个项目引进最高奖励600万元


创新资本奖


金融机构奖

1

落户奖:最高2500万元

增资扩股、并购重组及业务发展奖:最高1000万元

一次性贡献奖:最高奖励增量贡献的80%

办公用房补助:最高300万元

上市挂牌奖

1

上市挂牌奖:最高350万元

一次性贡献奖:最高奖励增量贡献的80%

办公用房补助:最高300万元

风险投资企业奖

1

管理规模奖:最高不超过3300万元

办公用房及装修补助:最高600万元

贡献奖:最高奖励3年累计贡献的80%


创新人才奖


产业人才奖

1

产业领军人才

安家费:最高500万元

2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贡献奖:3年不低于本区贡献的50%

办公用房补助、研究经费补助、配套资助:最高2000万元

3

产业精英

两个50%,即企业贡献奖不低于50%奖励人才,不低于已纳税额50%奖励个人

4

境外人才

通过奖励形式,拆除大湾区“个税墙”,实现看齐香港个税水平

5

境外人才创新创业团队

办公用房补助:最高100万元


上述人才人才公寓:免租入住最高200平米

住房补贴:最高2万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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