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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示】知识产权拟资助项目和人才引进补贴2个公示名单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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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示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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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华区2021年知识产权拟资助项目名单(2021年第二批)公示

  • 2021年罗湖区第二十九批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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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1年知识产权拟资助项目名单(2021年第二批)公示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规定》《深圳市龙华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和《龙华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龙华区知识产权资助工作。现将2021年龙华区知识产权拟资助项目名单(2021年第二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拟资助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的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悦兴路金悦大厦501室。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5-2333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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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罗湖区第二十九批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公示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区本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区本级合计134位人才符合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二、补贴发放条件

  (一)受理范围:2016年3月23日起经区人力资源局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

  (二)学历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三)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四)发放条件:具有深圳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五)新引进人才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补贴期间为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

  (六)补贴申请时间:2021年11月

  三、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人才租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投诉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四楼4B,投诉电话:25438390)。


区本级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拟发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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