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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示】关于2021年度湾区标准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2021-12-20


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市监标准〔2020〕159号)规定,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湾区标准拟资助项目公示如下:


  一、资助项目

  资助资金共463.71万元,拟资助2021年度湾区标准项目39个(见附件)。


  二、异议处理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并注明真实身份、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为提高异议处理工作效率,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先将异议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gdsjj_biaozhunchu@gd.gov.cn。

  本次异议受理单位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符合前款规定的异议组织调查核实,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结论并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三、有关说明

  公示期: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璐,020-3883545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510620)。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



拟资助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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