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支持对象 1.在东莞市内依法设立,面向我市企业开展服务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 “四众”平台等; 2.经市科技局认定的,由各镇街(园区)、各银行建设的科技金融工作站。 奖励资助 根据活动成本、规模和预期效益等,将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核定为重点活动项目和一般活动项目。重点活动项目按照活动实际支出金额的60%给予补助,单个活动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般活动项目按照活动实际支出金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活动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单位或机构每年获得此类活动资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 (一)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或项目开展的时间必须是2018年8月1日之后发生的。 (二)纳入财政资助范围的费用明细如下: 1.专家费(包括专家劳务费、食宿、交通费等,据实核算,不超过市财政标准); 2.场地费(包括场租、布置、设备、印刷等费用); 3.工作经费(包括活动策划、供需信息收集、对接、洽谈、考察、组织、主持、翻译等费用); 4.宣传费(包括:广告牌、展板制作,宣传单印制,广告公司设计费等,最高不超过活动总费用的10%)。 (三)科技金融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论坛讲座。通过论坛讲座的形式,邀请国内科技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交流相关政策经验,邀请科技银行、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进行专业指导和业务服务推广,邀请已成功上市(主板、创业板、中小板),或成功登陆新三板的科技企业分享经验等。 2.学习培训。组织科技金融专员或邀请国内科技金融领域的专家面向企业开展科技金融、企业上市等方面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科技产业政策培训、企业股改上市实操培训、企业财务总监和董秘培训等。 3.项目路演。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的项目路演活动。 4.成果对接。组织开展技术成果与相关投融资机构对接活动。 5.科技金融服务网络和投融资数据库建设。组织当地金融资源和梳理企业需求,积极参与、协助和东莞分中心建设、宣传我市科技金融服务网站和投融资数据库。 6.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当地科技企业,积极参与、协助和配合东莞分中心推进我市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7.其它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或项目。 (四)对机构举办其他类型活动同时附带科技金融服务活动内容的,仅对涉及科技金融服务部分的活动支出进行资助。对所提供票据无法界定为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支出范畴的,不予资助。 申报流程 活动方案备案 活动举办前,申报单位须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219.130.55.161/ujet/)对活动方案进行备案,并在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纸质备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市科技局常年受理活动举办方案的备案申请。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经完成活动举办的单位,务必于4月22日前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完成活动方案备案系统补录工作,逾期不受理。 项目申报受理 活动举办后,申报单位须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书。市科技局分两批受理2019年科技金融服务活动资助申请:四月份受理2018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举办的活动;九月份受理2019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举办的活动。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申报单位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并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第一批: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至4月30日17:00时; 第二批: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8月16日17:00时。 2.网上审查。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后,先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进行初审,再提交市科技局网上进行审查受理,时间要求如下: 第一批: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初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7:00时,市科技局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17:00时; 第二批: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初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17:00时,市科技局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17:00时。 3.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网上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须打印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再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时间要求如下: 第一批: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17:30时; 第二批: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6日17: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