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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的通知

2022-03-03




通知要点

主题

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

支持方式


申报主体

1、2021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

2、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兼并重组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兼并重组涉及交易额1000万元及以上。

申报时间

2022年3月31日截止


通知原文

各园区、镇(街)倍增办,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74号),现组织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2021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包括试点企业、名誉试点企业、观察期保留的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

  2、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兼并重组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兼并重组涉及交易额1000万元及以上。


  二、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分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书面申报两个阶段,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提交纸质书面材料。

  (一)网上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申报网址:企莞家,https://im.dg.gov.cn。

  (二)纸质书面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企业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至各园区、镇(街)倍增办,由各园区、镇(街)倍增办加盖意见和公章后,汇总报至市工信局。


  三、工作要求

  请各园区、镇(街)倍增办按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对企业具体项目申报纸质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限期内送至市工信局。


  四、联系方式

  (一)关于申报内容和资料准备请联系:

  联系人:市工信局企业促进科陈刚;

  联系电话:21668975;

  联系地址:东莞市鸿福西路 68 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工信局企业促进科。

  (二)关于网上在线申报技术问题请联系市工信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22231601。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资金申请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5日



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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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澳门回归纪念日澳门回归日也称澳门回归节。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中葡两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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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一)贷款贴息资助

1.试点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利息,市财政按照企业实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资助,每年贴息总额最高150万元,贴息期为2年,合计最高300万元。

2.协同倍增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利息,市财政按照企业实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资助,每年贴息总额最高75万元,贴息期为2年,合计最高150万元。

已获东莞市“倍增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资助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资助且贴息不足两年的企业,可于本次继续提出剩余年限贴息申请。


(二)中介费用补助或兼并奖励

企业只可选择中介费用补助或兼并奖励其中一个项目申报。

1. 兼并重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按照最高50%的比例予以补助给兼并重组主体方企业。每家试点企业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协同倍增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2. 按照兼并重组合同价格的0.5%奖励给兼并重组主体方企业。每家试点企业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协同倍增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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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必须是兼并重组主体方企业;

(二)申请企业必须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诚信合法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兼并重组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兼并重组涉及交易额1000万元及以上;

(四)按照市场原则通过股权或资产收购等方式以实现对收购对象的控制(即持有被收购企业50%以上的股权);

(五)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关于印发<东莞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助具体范围 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申报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报

1.登录。企业登录“企莞家”(网址: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

2.准入条件筛查。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通过“企莞家”对申报企业(项目)是否存在财政资金不予资助情况进行准入筛查。

3. 资金申报。点击“资金申报”,选择2022年“倍增计划”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后点击“点击申请”,根据页面提示,填报《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资金申请表》,并上传有关资料;

4. 形式审查。市工信局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第二步,纸质申报

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自行下载打印生成水印的申报表格,在盖章处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申报项目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套,整套申报资料加盖封面章及骑缝章后,递交至各园区、镇(街)倍增办,由各园区、镇(街)倍增办加意见和盖公章后,汇总报给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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