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2019年度天河区新增规模以上软件企业支持专项的通知
申报对象
(一)2018年已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企业,但未提交支持专项申报材料的企业。
(二)2018年营业收入已达1000万元及以上。
支持标准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业统计,且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胶装成册:
1、《天河区科技创新系列政策专项申报书》(附件);
2、资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如未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天河区科技创新系列政策专项申报书》(签字盖章)、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文件整体打包后,以单位全称命名,用U盘拷贝提交。
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