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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通知】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

2019-04-16


赛事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收集创业者对接需求以及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服务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大赛将对参赛项目和赛事组织单位分别设立奖项。

1. 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2. 对决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分设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3. 大赛设置优胜奖50名,对省50强项目参赛者颁发荣誉证书。

4. 大赛设置最佳赛事组织奖若干名,向积极参与各地市赛、专题赛组织工作的地市及单位,以及对于大赛的整体组织开展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颁授“最佳组织奖”牌匾。

5. 复赛和决赛评委均以组委会名义颁授“复赛评委”、“决赛评委”聘书。

(二)政策扶持

1. 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2. 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操作另行通知),相关资金从现有资金中统筹安排。


参评条件及要求

(一)参赛领域

  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含大数据等)、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个人或团队,或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www.gdei.gov.cn)、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地市赛和专题赛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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