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才奖励 受理对象 在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办理工商和税务注册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并在本区上报统计数据,且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注册成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申报时间 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22日(逾期视为放弃) (资料提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08室) 提交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或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备注:如企业2016年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下申报该奖励须同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2015年营业收入数据的审计报告;若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已具有2015年的营业收入数据,只需提供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即可。 3、从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表格“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时间为2016年12月(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4、从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表格“财务状况”,时间为2016年12月(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奖励标准 优秀高级管理人才奖励标准为奖励对象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税后);杰出高级管理人才奖励标准为奖励对象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税后)。
汽车产业发展奖励 受理对象 在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黄埔区范围内办理工商和税务注册登记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上报统计数据,且从事整车或发动机、变速箱等零部件研发、生产及加工的汽车制造业企业。 已获得2016年鼓励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扩大生产政策对应相关条款奖励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得重复申报2016年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应相关条款的奖励。 申报时间 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22日(逾期视为放弃) 受理申报条款 1、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提高产能 2、鼓励汽车制造业购买新生产设备 3、鼓励发展汽车研发 4、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 5、鼓励汽车制造业提高产值 申请方式 登陆 http://zcdx.gdd.gov.cn。选择对应条款的事项端口,按照申请指南要求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