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填报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情况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及装备制造企业: 为加大对装备领域和产业的支持力度,我局在《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基础上,开展《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相关装备制造企业(单位)积极填报。 二、请相关装备制造企业(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附件2)、《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附件3)等,并按编制要求(见附件4)装订成册。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列入《目录》的装备产品应为企业2020年8月以后实现销售,通过以企业为主的创新研发,拥有已授权或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每家企业原则上最多可填报3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不同目录类型的产品(项目)。 (二)申请列入《目录》的装备产品应突出产品主体性能、聚焦产品的核心技术,对维护供应链稳定或产品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三)请按照企业材料编制要求(见附件4),将对应材料编制成册,并在材料封面、侧面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四)请在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五)已列入《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装备产品,请在附件2、3中填报。 三、请相关装备制造企业(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各区工信部门,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步提交(包括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和装备情况表,以及完整申报材料的盖章扫描件),提交纸质材料份数和期限要求请联系各区工信部门(附件1)。请各区工信部门于5月26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1式5份)和区局推荐文(包含汇总表)报送至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步通过粤政易报送。 附件: 1.各区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2.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 3.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 4.材料编制要求 5.填报材料封面参考格式 6.装备中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及系统组成清单 7.装备中进口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及系统明细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0日 (联系人:陈瑜、曹剑君,电话:83123897、83123843)
附件4:材料编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将相关材料编制成册,并在材料封面、侧面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1.《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情况表》;
2.填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执照复印件;
3.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只限企业为主创新研发的发明专利,同时发明专利的实审或授权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提供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文档(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包括公告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已经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提供实审通知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公布)、申请公布文档(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包括申请公布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
4.企业产品与国、省、市内外其他同行类似装备产品主要性能技术参数的对比,具备先进性的证明材料(如同行企业类似装备产品的宣传彩页、网站截图、报价资料等);
5.已实现首次销售的装备产品需提供与产品对应的国家、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需备案)文档(标准全文复印件);
6.提供装备产品自主化率的证明材料(采购进口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价值量、整套产品价值量的相关列表,格式见附件6、7);
7.如同一企业有填报多个装备产品情况,请将第2-7项材料按每个装备产品分别编制,分别制作封面(参考格式见附件5)、目录、页码并单独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