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方略企业管理研究院

首页
资讯中心Information

【10万元奖励】关于开展2019年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9-04-19

关于开展2019年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新认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数量

不超过10家对经市知识产权部门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新认定市优势企业条件

(一)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一名领导分管。

(二)企业设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企业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企业拥有有效专利总数30件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总数20件以上。

(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申报程序及时间

企业在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和考核。打开网络浏览器,输入http://ywgl.zhcz.gov.cn(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登录后--点击“填写申请书”--点击“新增项目申请”--点击“珠海市”,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下面选择“知识产权促进专项”,按有关提示进行操作(新申报企业选择“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项目”,考核企业选择“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考核项目”)。

系统申报和考核时间从2019年4月15日8:30至2019年5月15日17:30,请各申报单位于系统关闭前提交申报和考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申报全程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件)

申报材料

(一)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申报新认定的企业填写认定申报表、申报考核的企业填写考核申报表)。

(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总结报告(请按自评表的内容撰写)。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制度。

(四)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评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申报新认定的企业填写认定自评表、申报考核的企业填写考核自评表)。

(五)专利证书(在系统中上传专利证书;超过30件专利的,上传30件专利证书及全部专利清单)。

(六)2018年财务资料(年度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七)专利权属不属于申报单位的,应提交有关专利独占许可等证明文件。

(八)其他涉及评分内容的证明材料。

(九)申报表、自评表中有关当年的数据是指2018年度的数据。

被考核优势企业范围


Copyright 2012-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方略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144351号-1  建站支持:舞龙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