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对2018年由规模以下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原则上资助每家企业不低于5万元。
对2018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省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商业银行贷款并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予以贴息补助。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我市的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单位为提升示范平台技术服务能力而直接购置的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支持广东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企业购买为提升示范基地创新产业化能力而直接购置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购买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单个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购置仪器设备金额的4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统一通过“智造东莞”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受理。
受理时段:全天24小时。申报截止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