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方略企业管理研究院

首页
资讯中心Information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2018-11-22


一、政策依据

《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工信部信〔2013〕317号)(2013年8月23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软〔2016〕123号)(2016年3月30日)

二、实施标准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试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3号)(2014年01月14日)

三、定义

企业两化融合: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环境下,企业围绕其战略目标,将信息化作为企业的内生发展要素,夯实工业化基础,推进数据、技术、业务流程、组织结构的互动创新和持续优化,充分挖掘资源配置潜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形成可持续竞争优势,实现创新发展、智能发展和绿色发展的过程。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包括数据、技术、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四个相互关联的要素,涵盖管理职责、基础保障、实施过程以及评测与改进四个相互作用的管理域。通过发挥技术(包括工业技术、信息技术、管理技术等)的基础性作用,优化业务流程,调整组织结构,并进一步通过技术来实现和规范优化后的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是指贯彻国家制定的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以管理体系的思路和方式推进两化融合。管理原则:已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为关注焦点、战略一致性、领导的核心作用、全员参与,全员考核、过程管理、全局优化、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创新引领、开放协作。

四、申报要求

1、贯标试点企业

(一)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四)鼓励获得国家或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互联网+”试点企业、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项目入库

 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一)获得2016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资格的企业。

(二)通过国家贯标评定的企业(不含首批通过的25家企业)(见中国两化融合服务联盟平台发布的企业名单及编号)。

(三)获得国家或省级两化融合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资格的服务机构。

五、申报流程

(一)统一由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入库项目推荐申报,采集入库信息。

(二)从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估与诊断企业中遴选推荐。

(三)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入库信息采集表、试点企业信息采集表、推荐表和申请材料至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并发送电子版。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Copyright 2012-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方略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144351号-1  建站支持:舞龙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