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方向 一、产业关键技术 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 项目1:面向加工成型的制造基础技术及关键部件 最大资助强度:500 万元/项。 项目2:面向精密制造行业的关键技术及成套设备 最大资助强度:500 万元/项 项目3:面向特色产业的机器人集成技术及应用 最大资助强度:500 万元/项 新型电子信息 项目1:高性能新型显示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最大资助强度:1000 万元/项 项目2: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及应用 最大资助强度:500 万元/项 新材料 项目1:面向汽车轻量化的新型材料 最大资助强度:500 万元/项 项目2:面向电子行业的高性能新型材料 最大资助强度:1000 万元/项 生物与新医药 项目1:食品微生物高效育种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500 万元/项 项目2:中药制备及工艺现代化 最大资助强度:500 万元/项 新能源高效节能器件及储能系统 最大资助强度:500 万元/项 二、平台公共技术 芯片封装示范线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最大资助强度:1000 万元/项 军民融合3D打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最大资助强度:500 万元/项 三、社会发展创新技术 公共环境安全监测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500 万元/项 肿瘤免疫治疗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500 万元/项 四、粤港澳大湾区合作 智能装备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500 万元/项 精准医疗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500 万元/项 新型显示技术 最大资助强度:500 万元/项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满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重视技术研究开发且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300万元。 3.申报的项目应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预期经济效益指标;合作承担单位各方任务分工、研发进度和经费预算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 4.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列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联合相关优势单位进行申报。 5.承担单位为企业,新增自筹资金与项目申请经费的比例至少要达到2:1以上;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优先支持有自有资金和设备投入的项目。 6.同一承担单位本专项在研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 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为3年(医药类项目可适当延长至4年)。 2.项目完成后应达到以下目标: (1)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的实施取得核心技术突破,完成项目合同中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并应用于主要产品的生产。 (2)项目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项目完成后能补齐社会民生短板形成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促进作用。 (3)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需获得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技术检测报告等共3项以上的科研成果。 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须统一登陆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录入、打印、装订成册;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4.本单位近两年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不满两年企业只需要提供近一年度的相关资料); 5.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承诺书; 6.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各项目申请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5月5日9:00至5月31日17:00,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7日17:00,经审核推荐的项目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