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创委关于申报2019年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9年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项目用于支持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主要指地市级以上地方政府所属科研单位(不含转为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和科研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深圳市内全日制高校或经市政府批准央地合作在深举办的科研类事业单位。
支持方式与强度:采用直接补助方式;原则上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250万元,每单位限报2项。
各申报单位按附表要求填写后,并于5月8日下班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提交至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