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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技小巨人认定

2018-11-23

一、项目简介

广州科技小巨人是指从事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其应有:较完善的企业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良好的信用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其特征为创新型、规模型与示范性。

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入库条件是参照省科技厅高新 并对其中的知识产权指标进行量化。 

  奖励和补贴内容:

  1、对纳入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按我市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担比例确定),给予每家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

2、对当年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于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的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状况给予额外奖励,上一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在200万元(含)到1000万元以下的,额外奖励20万元,共奖励50万元;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共奖励100万元。

二、申请条件

 企业的主营业务或产品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者企业已通过综合创新形成自己的创新模式,取得了核心竞争力;

█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1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高新技术企业;已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获广东省科技厅公示但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不可申报。

█ 拥有以企业核心技术申请的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下列其中一项要求:

 1、发明专利授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植物新品种权1件或以上;

 2、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件或以上;

 3、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要求为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总数3件或以上;

█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以上;(注:以申报企业2015年12月、2016年6月、2016年12月、2017年6月等4个时间节点企业人员情况平均值为准。)

█ 近两个会计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 企业经营情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16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2、2016年度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在40%以上。

█ 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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