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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9-07-01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创建要求

(一)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环境、节能和安全标准;

(二)项目建设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用良好,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境内;

(三)核心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先进成熟可靠,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附加值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

(四)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兼顾除危废以外的其他工业固废,以及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综合利用量不低于10万吨/年;

(五)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

(六)原则上为在建或2019年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手续齐全。

申报材料

(一)各地级以上市工信部门推荐文件;

(二) 《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参照附件编制指南);

(三) 申报条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书、资质、称号等证明文件材料。

申报时间

2019年7月15日前将推荐函、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报告(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广州工信局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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