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一、支持领域 支持在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进行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以及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 二、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500 项,每项市财政支持 20 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No.2 市重点实验室建设 一、支持领域 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要任务,结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创新的规划布局,按“择优、择重、择需”的原则,重点支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IAB)、新能源新材料(NEM)、农业科技等产业具有良好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的优势学科方向,新建一批广州市重点实验室。 二、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拟支持新建广州市重点实验室不超过 10 家。每家市财政支持经费 100 万元,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No.3 民生科技 一、重点支持方向 方向一:新药创制与医疗器械研究开发 方向二:医疗卫生与健康关键技术 方向三:农业农村 方向四:资源环境及社会服务 方向五:校区合作(一区一校项目) 方向六:科技帮扶 二、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拟支持项目总数不超过 92 项,每项目市财政支持 100 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方向四、五、六每个方向支持 1 项;方向一、二、三以各方向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分别排序,按比例立项。各方向申报项目数不少于 1 项,且有综合评审结果不低于 60 分的项目,最终立项数不少于 1 项。 No.4 台资企业创新补助 该类补助设台企研发机构补助、台湾青年创业补助两个方向,每个方向分别对不超过 10 家台资企业予以支持。 方向一:台企研发机构补助 择优遴选支持符合标准建设研发机构的台资企业,按照后补助方式每家市财政支持经费 80 万元,拟支持不超过 10家,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研发机构获得市台资企业研发机构培育支持最多 1 次。 方向二:台湾青年创业补助 按照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市财政每家支持 20万元,择优支持不超过 10 家。优先支持市级比赛获奖者,由市台办负责遴选推荐。已获或可能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4的活动不予以重复支持。 No.5 科技服务补助 一、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补助 支持广州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建设,建设较完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制度与激励制度,构建包括科技成果库、科技成果验证熟化平台、科技成果定价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等内容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体系,科技成果本地转移转化工作成效显著,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向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试点方案的高校、科研院所。 择优支持不超过 6 个试点,对每个试点给予 200 万元经费,以事后补助方式支持。 二、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建设补助 支持在穗从事科技成果交易、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或科技咨询服务的机构,包括已转制为企业性质的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科技服务机构(已获得本专题支持的单位除外)。 择优支持不超过 20 家机构,对每家机构给予 50 万元经费,以事后补助方式支持。 三、技术合同登记服务补助 按照每亿元认定登记成交额奖励 0.5 万元的比例确定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奖补金额(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以事后补助方式支持。 No.6 科普项目(补助) 支持科普品牌活动、媒体科技创新和科普宣传、科普基地年度评估运行后补助三个方向。 方向一:2020 年科普品牌活动 支持强度:15万-170万/项 方向二:2020 年媒体科技创新和科普宣传 支持强度:50万/项 方向三:科普基地年度评估运行后补助 支持强度:按照事后补助方式,按评估结果排名,第 1-10 名每个单位市财政补助 50 万元,第 11-25 名每个单位市财政补助 35 万元,第 26 及其后不超过 77 名每个单位市财政补助 20 万元 2020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