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扶持受理申请工作的通知
(一)按照实施细则,本次受理申请的对象为:
1.获得2018年度相关资质认定的单位(以获得正式批文或证书为准);
2.各申请单位必须在禅城辖区范围内(以工商登记注册地为准)。超出上述范围的单位资料,不予受理。
(二)申请单位向所属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工商登记注册地为准)递交资料。如有疑问,及时将情况向区、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反映。
(一)申请单位从区经科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表格,填写扶持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申请表后附注要求备齐证明资料,装订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于2019年8月6日下午5:30前交到对应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业务窗口。
(二)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请资料进行检查和把关,受理后加具意见并汇总,于2019年8月9日前交到区经科局对应的业务科室。
(一)各申请单位须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纳入黑名单,以后不再受理。
(二)各申请单位务必注意受理时间,逾期未将申请资料提交至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请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做好相关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