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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一批)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07-26

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一批)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在促进科技创新、推动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根据《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惠市科字〔2015〕196号)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19年度第一批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惠州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请建立工程中心应具备的条件,请在惠州市科技局网站政策法规栏中查阅《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2015年12月14日发布)。

工程中心依托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


申报、认定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2017年)(http://pro.sti.gd.cn/hz),进行单位与个人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如已在省系统注册过的,请使用原账号进行登录。[初始化密码(hz123456)]

(二)网上申报。申报人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后,填写《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书》,提交组建《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报告》,上传其他附件,提交本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单位统一命名格式:惠州市+技术领域发展方向+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三)审核推荐。申报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所在县(区)管理,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核对复印的证明材料与原件是否一致,确保项目的真实性。由县(区)科技部门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

(四)认定审查。市科技局产学研与科技合作科按照本通知申报要求进行认定审查。

时间安排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17:00—8月30日18:00

(二)县区网上推荐截止时间9月12日18:00

(三)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9月19日18:00时之前,报送一式1份到产学研与科技合作科(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11楼1110室)。申报书必须有二维码、水印号,封面统一白色,按照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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