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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9-17


广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作依据

(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修订《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科监审字〔2014〕121号);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粤科监审字〔2017〕102号);

(三)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18〕2号);

(四)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科监审字〔2014〕182号);

(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结题工作规程(试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科监审字〔2014〕168号)。


管理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合同未到期项目。对合同未到期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加强项目实施和管理,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的,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细则(试行)》(粤科规范字〔2018〕2号)相关规定履行变更程序;同时,做好项目实施规划,确保项目按期按质验收结题。

(二)到期未提交验收申请项目。一是对截止至2019年8月底超期未申请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各有关主管部门加强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尽快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按流程提交验收申请,加快项目验收结题。二是因不可抗拒因素、现有水平和条件限制、政策变化、外部环境变化等原因确实难以完成合同书任务和目标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主动提出终止结题申请,按照流程办理终止结题。三是对经多次催促,仍未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将采取强制终止结题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全部或部分已使用的财政资金,视情况对项目承担人员、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取消其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资格。

(三)已进行验收项目。部分已通过专家验收评审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填报提交项目验收书(包括线上系统填报和线下纸质版盖章),全部走完验收结题流程。


委托服务机构

为优化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及结题,完成省下达我市2019年度任务目标,我局委托以下机构具体开展相关工作事项:

(一)项目验收。委托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具体开展2019年度及以前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到期的一般(财政经费10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的验收工作。联系人:李俊奕,联系咨询电话:020-83163457。

(二)项目清理和辅助监理。委托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有限公司具体开展2019年省科技厅下达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查任务及开展小型和一般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辅助监理工作,并协助集中受理项目终止结题申请材料。联系人:区明思,联系咨询电话:020-8130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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