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方略企业管理研究院

首页
资讯中心Information

【珠海市】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9-09-27

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项目的通知

奖励范围和方向

支持在珠海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

淘汰类、落后产能项目、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以及“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申报条件

1.项目已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2.项目有固定资产贷款。通过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日期为2018 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1日。

3.项目拟于近期开工或已开工正在建设没有完工。

4.项目总投资额500 万元以上,其中计划设备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不含税)。(以技术改造备案证明确的投资数据为准)。

5.项目未获得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时间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于10月15日前提交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信局(制造业创新与技术改造科),项目承诺书单独多准备一份,同时发送附件2、3、6、7、8的电子版(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件)至邮箱1491206833@qq.com。



Copyright 2012-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方略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144351号-1  建站支持:舞龙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