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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的通知

2019-11-07

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的通知

活动目的

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将粤字号农业品牌评选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高质量开展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紧密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为契机,立足广东特色农业资源与优势产业基础做大做强广东特色农业品牌,促进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品牌建设,扶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一批核心企业、精炼一批产品品牌,全面推动我省现代农业“新三品”融合发展,着力提升“粤字号”农业品牌市场号召力和影响力,有效延长产业链条,打造品牌,从农产品转化为加工商品获取加工增值,从普通商品到名牌产品获取品牌增值,推动广东向农业品牌强省转变。


申报登记条件

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指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优良的品质、深远的历史影响、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区域公用品牌。区域公用品牌申报登记主体是地方政府、农业管理部门或地方主管部门授权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往届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主体登录系统后开展复审监测,初次申报完成系统注册后进行申报登记。


申报流程

(一)注册:打开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www.gdmpxt.org),进入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活动专题页面,点击注册获取账号。已有名牌网账号的单位使用原有账号。

(二)登录:凭账号和密码进入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www.gdmpxt.org),在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专题页面进行登录。

(三)填报:申报单位通过系统填报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

1.复审申报

开展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复审工作,由各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陆系统后,进入区域公用品牌复审栏目,统一报送辖区内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情况,对于不进行复审的区域公用品牌要在审核意见中填报说明。如需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配合报送,请在复审产品列表中进行任务分配。

2.初评申报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直接使用管理账号登录系统,其他单位使用申报账户登录系统,进入区域公用品牌新申报栏目,点击新建申报。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至12月4日。各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纸质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于2019年12月10日前送达(邮寄)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5号楼206房,邮政编码:510500。


申报目录

(一)种植业类产品

1.粮食:大米、玉米、薯类等粮食谷物。

2.花生:花生原粒。

3.水果:新鲜水果。

4.蔬菜:叶菜、瓜菜、豆菜、食用菌类等新鲜蔬菜。

5.茶叶:乌龙茶、绿茶、红茶等。

6.剑麻:剑麻及剑麻制品。

7.橡胶:天然浓缩胶乳。

8.南药:原料产品。

9.花卉:花卉产品及观赏植物。

(二)畜牧业类产品

1.家畜:活畜及其肉产品。

2.家禽:家禽及其肉产品。

3.蛋奶类产品:鲜蛋、鲜奶。

(三)渔业类产品

水产品:鱼、虾、蚝等水产品。

(四)林业类产品

1.森林食品:森林蔬菜、木本坚果、木本油料、木本中药材、其他森林食品。

2.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五)农产品加工品

1.粮食类初加工品:大米、玉米、薯类、食用豆类及其他粮食初加工品。

2.果蔬初加工品:切割蔬菜、蔬菜干品、水果干果、原浆果汁、果仁、坚果等初加工品。

3.经济作物类初加工品:甘蔗、药用植物等初加工品。

4.畜禽初加工品。

5.畜牧初加工品。

6.渔业产品初加工品

6.林业产品初加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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