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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收藏!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指引

2020-03-12

一年一度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已开启,

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何调整变化,

引发不少企业关注。

小编将相关事项进行整理,

列出一份内容较为全面的活动指引,

赶紧收藏看看吧!

01

申报条件


1

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2017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


2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3

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4

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5

企业经营效益良好,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公示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营业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02

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1

《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2

《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3

企业2019年度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项材料;已公示为201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提供第(二)项材料。

03

活动安排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复工时间延迟,为维护广大企业利益,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从原定的2020年3月31日延至2020年5月5日。2020年5月6日起,不再受理企业申请。

申请公示企业应于网上申报截止前登录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http://sz.gdgs.gov.cn/home)填报申请公示相关事项,并备妥相关纸质申报材料。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等“非接触式”办理模式。

申请公示企业完成网上申请后,在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市局信用处(地址:天河区天河路112号1805室,电话:85595321);各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具体咨询所在区市场监管局(详见附件)。

市局将于2020年6月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公示3月31日前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企业;4月1日至5月5日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企业将于第二批公示。公示企业将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的“企业公示”页面展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电子版)。

04

注意事项


1

申请公示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及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市局将撤销其公示,并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撤销公示企业将连续4个年度禁止参加公示活动。


2

公示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证书、牌匾,相关费用由企业自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公示企业制作证书后,可到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市场监管部门加盖公示印章。


3

公示企业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经核实存在失信等行为的企业,将依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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