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市工信委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的通知》(穗工信〔2016〕17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穗工信函〔2017〕134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组织清洁生产技术专家小组现场验收通过,初步评定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分公司等193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含简易流程),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各区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及社会各界对上述企业核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书面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具体联系方式。 附件:广州市第三十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含简易流程)的企业公示名单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2日 广州市第三十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含简易流程)的企业公示名单 (点击图片查看清晰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