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天河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增强天河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天发改规〔2017〕1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于3月20日发文,开展2020年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该申报工作将于4月30日截止!有意愿申报的天河区文创园区、企事业单位请看有关事项:
01 申报资金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的《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对以下类别提供资金支持 申报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4月30日 (一)租金补贴支持 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二)园区认定支持 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三)园区提升支持 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四)数字内容支持 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 (五)影视作品支持 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 (六)动漫作品支持 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七)设计作品支持 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八)商业演出支持 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 (九)文化活动支持 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十)资金配套支持 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02 支持对象 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和文化创意园区。
03 申报流程 (一)了解政策:申请单位查看附件中的《实施办法》《操作细则》等政策原文,了解政策申报的相关信息及有关要求。 (二)网上申请:申请单位登陆“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 http://113.108.173.240/th_cyzc/minstone/home/toHomeForm进行网上注册,根据平台指示点击“进入工作台”,点击选择所报“可申报项目”和“申报”,线上填写“企业申请表”,点击“企业上传材料”并按要求上传附件(上传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证照复印件须同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扫描件应能清晰辨别内容且为文字正向),完成后分别点击“提交受理”。 区发改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审(一般需3-5个工作日)。请在平台上及时查看反馈结果,及时按要求更改或补齐资料。 (三)递交材料:通过网上预审的,申请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递交至区发改局受理科室,并提供相关证照的原件备查。纸质材料的装订要求和相关式样见附件4。
04 申报材料 (一)经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二)申报单位简介(包括且不限于单位基本情况、单位主营业务或产品、单位经营和发展情况、所获荣誉、发展规划、人才队伍、产业集聚带动等社会效益情况、其他与申报项目有关的情况等); (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基本信息页打印件; (五)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六)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的纳税情况复印件; (七)《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见附件3)第四条规定的申报项目所对应的其他资料。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操作细则.doc 附件4:纸质材料装订要求和相关式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