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黄埔区工业生产增速奖申报 支持方式 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 2019年产值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以上,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增速10%以上的工业企业 申报时间 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17:00 通知原文 区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暖企8条”的通知》(穗开管〔2020〕1号)的规定,我局现开展工业生产增速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符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暖企8条”的通知》(穗开管〔2020〕1号)第二条2019年产值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以上,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增速10%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时间 1.资料准备及咨询受理时间: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9日。 2.正式申报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17:00前,需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递交。如逾期未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登陆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选择“工业生产增速奖”事项,申请事项预审。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四、联系方式 1.区工信局:82119305、82378702 2.“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_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暖企8条”的通知.doc 附件2:申请工业生产增速奖办事指南.pdf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7日 申报指南 01 具体扶持方式 对2019年产值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以上的骨干工业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增速10%以上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注意 数据来源 企业的产值数据以企业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为准。报告中需包含2019年全年产值数据、2020年一季度产值数据、2019年一季度产值数据及2020年一季度产值增速。 一季度生产的成品实物量×一季度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不含应交增值税)+一季度对外加工费收入(不含应交增值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一季度末价值-自制半成品在制品一季度初价值) 产值的计算方式 对外加工费收入 如企业未承接对外加工业务,此项可记为0。 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的,此项可记为0。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02 扶持领域 符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暖企8条”的通知》(穗开管〔2020〕1号)第二条2019年产值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以上,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增速10%以上的工业企业。 03 申报条件